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泸县财政局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的选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直接考核招聘人员,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再办理聘用、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
受聘人员须提供真实考核招聘有关资料,如发现资料证照虚假、不符合职位条件或违反聘用政策法规规定,均可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且后果自负。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县财政局和泸县金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原标题:泸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选(招)聘事业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泸县财政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