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报考者需本人到州直机关工委办公室(西昌市三岔口南路66号州委大院内)报名,不得代报。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 16日— 7月 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需携带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份,贴照片;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公务员登记表》、编制卡复印件(需原件保管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2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单位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
(6)近期两寸免冠照片3张;
(7)提交近3年在州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和有关奖励文件、复印件。
(8)根据考调岗位要求还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4.领取准考证:2018年7 月 20日上班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到州直机关工委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自负。
5.笔试开考比例为5:1。州直机关工委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达不到5:1的,经组织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但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考调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