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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1.笔试。按选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不足1:6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成绩不带入后面各环节。
3.体检、考察。对通过健康体检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4.确定选调人选。本院党组听取考察工作情况汇报,对综合考察、岗位需要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择优比选,集体研究决定确定拟选调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四、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本院党组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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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