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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政治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条件符合者均为面试对象。
(三)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为不合格并取消选调资格。面试主要测试应变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求实精神等。
(四)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按选调名额1:1比例从面试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
(五)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予以考察。本院组织考察组,考对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院党组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办理转任手续:拟选调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单位、干部群众监督。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四、其它事项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联系地点、方式
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齐山路998号,电话:0572—6227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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