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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阿坝州直机关公务员选调10人公告

阿坝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201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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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和考察折合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按照拟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 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选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和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复检)不合格或者因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顶岗试用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选调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顶岗试用人选,并在阿坝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顶岗试用时间为3个月。

  七、办理转任手续

  顶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任职手续。顶岗试用期间不适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回原单位工作。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当准确无误,在公开选调期间应当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如报考人员在公开选调期间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须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加盖鲜章的户籍证明。

  (三)凡报名通过的报考者,无故自动放弃参加笔试等后续程序的,将列入州级人事考试诚信库,取消其3年内再次报考或推荐报考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统筹公选领导干部、公务员录用、公务员选调等人事考试的资格,并按程序通报县委组织部和州级相关部门党组(党委)。

  (四)本次选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阿坝州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进行。如发现报考者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选调组织单位检举(州委组织部检举电话:0837-2822303;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检举电话:0837-2822301)。

  本公告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公告同时在阿坝日报、“中国阿坝州”门户网站、阿坝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媒体上发布。

  原标题:关于阿坝州2015年州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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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5年阿坝州州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信息表.doc

  2.2015年阿坝州州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职位表.xls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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