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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和确定人选
考试由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提出拟选调人选,并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政府审批。
(五)办理相关手续
被选调人员试用半年,试用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青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科
刘金媛
联系电话:8203661 监察局电话:8208811
原标题:区直部门单位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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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