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3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起算至2018年8月31日止);
(6)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7)新录(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18日—7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县扶贫办综合股。
(三)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等岗位条件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提供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
(4)现工作单位新聘用人员提交首期聘用合同原件;
(5)《建始县2018年公开选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6)选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
(四)资格审查:县扶贫办负责对报考者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及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资格不符,即取消选聘资格。
(五)报名参加2018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的人员,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反之,一经发现,取消本次公开选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