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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较高的教学研究水平和能力,曾作为主讲教师参与过县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或学术讲座(或专题讲座)活动;
4.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与所报岗位专业必须一致,具有一级教师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
5.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会基本的计算机应用软件。
(三)市招生考试中心岗位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会基本的计算机应用软件。
2.学历及资历: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或获
得国家计算机考试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报考职位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参加遴选情形。
五、遴选成绩计算及项目内容
遴选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笔试内容:
1.市教研室和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岗位为相应学科各学段新课标、学科教材教法、文秘通识性知识和教研及教学活动组织等内容。
2.市招生考试中心为计算机及文秘通识性知识等相关内容。
(二)面试: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6:1比例以内(含6:1,人数不足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仅为1:1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