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四川:2015年广安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2人公告

广安人事考试网 2015-06-23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4.报名要求: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发表的文章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如实填写的《广安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5.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7月17日到市纪委组织部领取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

  1.开考比例: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到1:5,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则减少公开遴选名额。

  2.计分办法: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考试最终成绩。

  3.笔试:主要考察写作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时间:2015年7月18日

  4.面试:主要考察分析问题、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在安辑廉线和广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面试时间:2015年8月1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 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试用

  市纪委监察局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并在安辑廉线和广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顶岗试用6个月。

  (五)调动

  综合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和顶岗试用情况,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广安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遴选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中共广安市纪委

 广安市监察局

  2015年6月19日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