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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会议决定
考察结束后,由海口市国资委党委根据考察结果集体讨论确定选调人选。
(八)体检
组织对选调人选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差额在已参加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确定的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确定为选调对象。
(十)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被选调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即回原单位工作。
四、福利待遇及人事管理
选调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聘用期间不得停薪留职和请长假。选调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要求及程序,由海口市国资委报海口市人社部门审核,办理转任、调动等相关手续。
五、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部门监督,确保公开选调在阳光下运行。对有关人员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追究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857157
监督举报电话:0898-68606032
电子邮箱:hnqiyerencai@163.com
未尽事宜由海口市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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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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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