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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情况,综合考虑审判经历、业绩等因素,初步筛选确实参加面谈人选名单,并发出面谈电话通知。
(三)面谈、体检
由政治处、院领导等进行面谈,对其综合素质、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并由我院政治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面谈情况,报我院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五)考察
我院将组织考察组赴有关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调动及任职
经考察,符合商调条件的,并没有反映影响任职问题的,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组织人事科(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98号)
邮编:529030
联系人:郑尚安、杨倩瑜
电话:0750—3936307、3936030
传真:0750—3936029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