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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选调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分数的高低,确定考核人选。进入考察对象比例技术员岗位为1:1.5,会计岗位为1:2;进入体检对象比例为1:1。
考察由选调单位及主管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及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将查阅拟选调人员档案,核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核后对符合选调要求的人员由选调单位组织在市级三甲医院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十、确定拟选调对象
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选调单位集体研究讨论,依选调计划数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同意后,在市人社局和拟选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一、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试用合格人员,由选调单位向市人社局申请调配。
十二、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0799-6840830,监察电话:0799-6234790
2、本公告由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萍乡市海绵设施管理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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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萍乡市海绵设施管理处公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2018年萍乡市海绵设施管理处公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