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六、工作纪律及要求
(一)遴选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遴选单位及工作人员在遴选工作中出现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徇私舞弊、违反考察纪律、工作失职等情形的,按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及前述情形而拟遴选或已遴选的结果,宣布无效。
(二)对违反遴选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参选考人员,取消其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开遴选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相关信息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若因参选人员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参选人员自负。
本方案解释权属福泉市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福泉市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调科:0854-2220185
原标题:福泉市2018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