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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办理了转正定级人员;
⑤具有与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相符的身份、学历、专业及其他报考条件;
⑥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遴选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④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发文、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7月2日至7月4日9:00-17:00;
地点: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调科(4楼1405室)。
参选人员填写《福泉市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可自行下载填写),同时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一寸免冠照片2张;
④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⑥市外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正式干部依据”;
⑦递交自我推荐材料及相关佐证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参选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