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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考察工作由人社部门会同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考察组,依次等额到考生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民服务意识和廉洁行政能力等方面的内容。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应依次递补。
九、体检
经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可申请复检一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可按照选调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体检通知单,不再电话通知。
十、调动(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调阅人事档案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确定拟选调(聘)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在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举报或反映问题者,须以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公示后不影响调动(聘用)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十一、选调(聘)纪律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聘)资格,已经被录取(聘用)的予以辞退(解聘)。
(二)从事选调(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整个选调(聘)工作过程,在纪检监察机构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十二、本公告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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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绵阳市涪城区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涪城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doc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