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面试与考察
(一)面 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二)考 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应回避情况,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和发展潜力,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经面试、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选拔工作严格实行“六公开”,即选拔资格条件、计划、程序、考试成绩、考察情况、聘用结果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不符合选拔资格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乐陵市选拔考试;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德州乐陵化工产业园(乐陵市循环经济示范园)管委会公开选拔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