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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考察组按干部考察工作相关程序进行。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考调职位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州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调动人员;若考察不合格,是否递补其他考察对象,是否减少或取消该对应职位考调计划,由州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考察组要严格考察程序,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七、体检
(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将进入下一环节;若体检不合格,是否进行递补,是否减少或取消该对应职位考调计划,由州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八、试用、公示和调动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调对象,进行3个月试用,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要求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纪律监督
本次考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调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任职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考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次考调方案解释权在州纪委监委。
十一、未尽事宜由州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220358(黔西南州纪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859-3226985(黔西南州纪委干部监督室)
举报电话:12388
原标题:黔西南州纪委监委2018年公开考调干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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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黔西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