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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武宁县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6人公告

武宁县人民政府网 201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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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拔职位及名额

根据符合选拔条件的三方面人员总体数量情况和现有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职数空缺情况,分类提出选拔计划,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共选拔乡镇(街道)机关副职领导干部6名,其中:面向乡镇事业编人员选拔3名,面向村干部选拔1名,面向大学生村官选拔2名。

四、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事业编制人员必须在乡镇(街道、园区)工作满5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村(社区)干部必须为任现职连续满5年以上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连续任村(社区)主任、党组织书记累计满7年以上且现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或任现职连续满9年以上的村(社区)主任。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大学生村官必须为服务期满且已转为事业编制或考录为公务员,或者从选聘到村任职起工作满4年且目前仍在村官岗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相关年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优秀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社区)干部任职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优秀大学生村官任职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为选拔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录用(聘用、任职)试用期内的;

5、违规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

6、其他不宜选拔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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