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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复审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计划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资格复审和考察。
2.资格复审须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A4纸大小,一式两份):
(1)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 近3年来本人各类获奖证书;
(4)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并提供电子照片;
(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6) 近3年内干部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3.考察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广安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即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报名情况,可对遴选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者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报考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和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电话:0826-2334210
原标题:广安市公路管理处公开遴选参公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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