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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历业绩评价:对面试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六)组织考察:到报考者所在单位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的全面考察,同时进行家访。
(七)试用和考核: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符合条件者,由西宁市纪委监委安排工作岗位进行试用并考核。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
(八)公示:根据综合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7天。
(九)调动手续: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选调工作安排,西宁市纪委监委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符合条件人员较少的岗位,将核减选调人数。
(三)联系及咨询电话: 0971—8237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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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西宁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