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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8.符合公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的任职资历、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5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在纪律处分和组织人事所规定的限制使用期内的;
4.有其他规定限制不能报考的。
三、公选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至7月上旬结束,分6个阶段:
1.准备阶段(5月下旬)
拟定公开选拔公告,成立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2.宣传发动阶段(6月上旬)
(1)通过县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开选拔公告。
(2)下发关于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的通知。
3.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6月中旬)
(1)公开报名。人员报名工作由县公选办(设在县委组织部420室)统一组织,报考人员须到现场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并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4张;(3)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干部身份和参加工作时间及工作经历证明1份;(4)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2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样表从资溪县人民政府网下载(www.zixi.gov.cn)或到报名点领取,报名材料(不含证件、证书原件)不予退还,不接受电话和函件报名,报名人员需服从调剂。
报考人员须经单位党委(党组)推荐后,以正式文件报县公选办。其中未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同意的借用(调)、跟班人员,党委(党组)不得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