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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
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进入考察环节的,由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决定拟选调人员;考察出现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相关程序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考察环节)。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将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选调人员。选调人员试用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由县人社局下文调动,县编办办理转编手续,调入单位办理聘用手续。选调人员一律入事业编制,纳入并服从调入单位岗位管理,无岗位的予以高职低聘,不接受的视为放弃调入资格。
选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者,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1.为增强选调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选调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县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监督电话:
县监委 0558—7623671
县政府办公室 0558—7636179
县人社局 0558--7692075
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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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蒙城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