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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聘用
7月15日前根据面试答辩成绩,综合考察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按规定程序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限为8年。
此次校长公开遴选工作由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店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张店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张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张店区教育局 0533-2869883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3-3148986
监督电话:
张店区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 0533-2270366
原标题: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公开遴选初级中学校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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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店区教育局
2018年6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