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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网址: www.ntpta.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9:00-6月17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6月15日9:00-6月17日18:00。
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mm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同时,将报名资料(指: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其他相关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及任职经历证明、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材料,下同)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姓名_报考单位_职位代码)发送到公开遴选机关(单位)。
公开遴选机关(单位)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参加公开遴选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对信息填报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参加公开遴选人员应按要求如实补充填报,报名期间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减少计划。减少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该职位参加公开遴选人员可于6月18日14:00-16:00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6月19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适岗评价与笔试
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经历、任职经历、获奖及年度考核、工作成果等方面考察应试者胜任岗位的能力,满分100分。公开遴选机关(单位)根据需要,可同时组织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适岗评价成绩按适岗评价和专业能力测试5:5的比例折算。适岗评价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由公开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实施,实施前,相关方案须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专业能力测试时间:2015年6月24日14:00-16:00。
笔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笔试时间:2015年6月24日8:00-11:00。
适岗评价、笔试成绩按6:4的比例折算得分,从到低分,以公开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其中,《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只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印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的,在同职位的考生中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面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适岗评价和笔试折算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折算,从到低分,以公开遴选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生主动放弃的,在同职位的考生中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由公开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实施。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的考察。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情况,不得对考察对象进行突击提拔。公开遴选机关(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公开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集体研究结果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
体检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的,由公开遴选机关(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合格的拟选人员在有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考生主动放弃的,由公开遴选机关确定是否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