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三)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人员与选调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3: 1。如符合条件人员较少,将适当核减选调人数。
(四)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五)考察。到报考者所在单位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的全面考察。
(六)试岗。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符合条件者,由省纪委组织部协调有关单位借调试岗。
(七)公示。根据综合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青海纪检监察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转任。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试岗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选调工作安排,以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络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联系及咨询电话:0971-8483112 8482884
原标题:青海省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青海省纪委组织部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