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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3]7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豫办 [2015]16号)精神,经县委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新蔡县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遴选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此次共公开遴选公务员7名。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报考范围和对象为:乡镇(街道)、县直各机关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中共党员;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1980年6月30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办法和工作程序
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按照发布遴选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与办理转任手续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发布遴选公告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15年6月5日在新蔡县人民政府网(www.xincai.gov.vn)、新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xchrss.gov.cn)及县新闻媒体发布遴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