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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根据总成绩由到低分按与遴选职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全部成绩并列时,则并列进入体检。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遴选资格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考生中由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全部成绩并列时,则并列递补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4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有规定实施。体检医院按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1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或者遴选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进入体检且体检合格的人员均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遴选职位的需要,制定考察标准和工作方案,对考察人选在德、能、勤、绩、廉、遴选职位的匹配度、报名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核实,并最终按遴选名额确定拟遴选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步程序。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遴选单位根据总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按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bn.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