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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商遴选单位后报区委、区政府决定是否继续遴选。
1.笔试时间:2018年6月30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考试科目为《申论》,满分100分。
4.成绩公布: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登陆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bn.gov.cn/)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按照每个职位3:1的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的,其缺额经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核实,可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同时递补进入面试。
如实际进入面试的考生达不到遴选职位面试比例的,由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商遴选单位后报区委、区政府决定是否继续遴选。面试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比例低于2:1(不含2: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当天考生所在面试考官组达到3:1面试比例职位进入考察人员的最低分。
面试时间、地点、成绩可登陆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bn.gov.cn/)进行查询。
(三)加分
1.近五年(即2013年至2017年)年度考核每获一次“优秀”加2分。
2.近五年(即2014年1月至2018年6月)个人获国家级(即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的加10分;获省部级(即国家各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加7分;获地厅级(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部门和地市级党委、政府)或区、县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加4分。
3.因同一事项获多项表彰奖励的,就高不就低,不累加,只计算一次;因连续3年年度考核优秀记三等功的,三等功不再加分。加分项目统计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获奖时间以文件发文之日为准。
4. 认定为加分项目的表彰奖励,必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为国家部委和部门表彰奖励的,必须与人力社保部门联合发文。截止2018年6月15日未提交证明材料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
总成绩可登陆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bn.gov.cn/)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