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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吉水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县优化办遴选5人公告

吉水县人民政府 201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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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8江西吉水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县优化办遴选5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江西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江西遴选招考公告江西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经县委研究同意,吉水县纪委监委机关拟在全县范围内遴选工作人员2名,县委巡察办拟在全县范围内遴选工作人员1名,县优化办拟在全县范围内遴选工作人员2名。为顺利推进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遴选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吉水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县优化办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县纪委监委机关报考范围:吉水县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下同);

2.县委巡察办报考范围:吉水县范围内在编在岗县直单位公务员;

3.县优化办报考范围:吉水县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报考县纪委监委机关岗位人员须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报考县委巡察办岗位人员须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有一定文字功底;报考县优化办岗位人员须有一定文字功底;

6.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7.乡镇公务员报考的,须具有科员2年及以上(不含试用期)工作经历;县直单位公务员报考的,须试用期满。

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学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经历证明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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