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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选调3人公告

浙江人事考试网 20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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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专业能力,以及较好的管理能力、协调能力、文字能力;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等专业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研究生以上学历为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等专业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要求在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精通政法信息化业务,具有2年以上参与大型政法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具备初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专业技术能力;

(4)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选调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选调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报考岗位,须在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或者现工作单位不同意参加本次选调的;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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