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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
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望江县先锋网、望江纪检监察网等统一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以报考人员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至2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报名地点为县纪委监察委(西环路纪委办公大楼516室)。
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①经所在单位审核报名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确认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计划数。
(2)资格审查
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比选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所有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及时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