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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分单位、分职(岗)位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岗)位进行报名),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实绩考核、考察、公示、办理调动(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遴选。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8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龙洲湾区政府行政中心1号楼1715室。
3.报名手续: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考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的学历确认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党组织鲜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登记照片2张;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优秀”等次或获得过国家、市、区表彰奖励的,须提供“优秀”证书或表彰奖励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遴选考试。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4.开考比例。遴选职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2及以上。未达到1:2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按管理权限征求招考单位意见后再决定是否纳入此次遴选;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按管理权限征得考生同意后,可调剂到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二)考试
考试成绩=面试成绩×50%+实绩考核得分。
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50%折算后未达到3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步遴选程序。
实绩考核:实绩考核按实际得分计算,具体为:
1.近五年(即2013年至2017年,下同)年度考核每获一次“优秀”加2分,二环外镇工作每满1年加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