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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人员;
4.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5.新录用的试用期内的或有服务期限要求,服务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6.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只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中共南丹县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到南丹县委办公室六楼秘书股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5月22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原则上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达1:3以上方可开考,特殊情况达不到1:3但确因工作需要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开考。
3.资格审查:由选调单位组成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报考者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材料及填报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笔试
1.笔试由选调单位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并在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南丹党建网上公布。
2.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特殊情况可不受1:3比例限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南丹政府网站、南丹党建网上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