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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间拟定于6月上旬。选调范围、职位数量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选调公务员市直或区、县(市)范围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的,选调数量进行横向调剂;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职位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的,减少相应职位数量。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报名网站发布通知。
2.面试。面试时间拟定于6月上旬。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按选调范围和选调职位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选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本人选调资格,并对本人和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面试人选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报名网站发布通知。
考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按6:4比例计算总成绩,选调公务员按市直,区、县(市)范围分别排序;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职位分别排序。排序原则: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进行面试加试,最后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体检
在哈市市域内三甲医院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进行审档工作。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试用及调入任职
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调入手续。
联系及咨询电话:0451-84568614 84568621
原标题: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哈尔滨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