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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核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取消其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通知本人及所在单位并发放准考证。
(三)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按3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组织考察
按照能力测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入考察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报考人员能力测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组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抽调专人组成,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客观了解干部的真实情况,并由考察组给每位考察对象综合确定考察得分。考察满分为100分,按1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综合笔试、面试、考察(分别占35%、55%、10%)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照从到低分的顺序,拟选调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办理借用手续。
选调人员借用期为12个月,借用期间由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借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工资关系。借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组织领导
成立高青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本公示由高青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高青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6967015
高青县纪委组织部:6981161
原标题:2018年高青县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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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