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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办公室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三服务”工作能力和水平,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部分人员跟班培养。跟班培养结束后,对表现良好、能胜任工作、个人愿意的人员,选调到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遴选计划
公务员身份5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8名。
详见《毕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遴选跟班培养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培养期限
跟班培养时间为半年。
三、遴选对象
1.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岗位:
本市市、县(区)直机关在编、在职(岗)的公务员。
2.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岗位:
本市市、县(区)直机关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省级及以上垂直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列为遴选对象。
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人员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岗位遴选的,报名时须在《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遴选跟班培养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具体见附件2)上作书面承诺“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思想政治素质好、清正廉洁、勤劳务实;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0年5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详见《岗位表》;
6.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7.截至2018年5月25日,具有机关或事业单位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8.历年机关或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