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3.报名要求:参选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查。盐田法院根据选调条件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选调职位通过资格初审者不足选调名额3倍,由盐田法院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职位。资格初审合格者,将通知参加笔试。
(四)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盐田法院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将在盐田法院门户网站予以公布。选调考生笔试成绩于统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在盐田法院门户网站。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的,由盐田法院视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数。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低于盐田法院划定的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选调考生总成绩及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于统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在盐田法院门户网站。
(五)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选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医院体检结论做出后,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考察人选,开展考察工作,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由盐田法院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七)公示并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盐田法院门户网站及深圳组工在线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盐田法院拟选调人员的相关材料,并报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审核同意后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批。审批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正式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