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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资料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相关表格请在附件中下载,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1)报名表(须由本人签名、原件);
(2)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
(4)公务员身份承诺书、计划生育承诺书、聘任制公务员知情同意书(原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复印件);
(7)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8)现任级(职)文件或《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9)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10)入额审批表或入额文件及确定法官等级的相应材料(复印件);
(11)如有原办案骨干调入非办案部门5年以上后又回到办案岗位参与办案的,需提供在办案岗位参与办案满1年以上的证明(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
(12)个人撰写的有关裁判文书、调研材料等;
(13)自愿放弃原职级承诺书(现任职级高于选调职位职级的报考人员提供);
(14)选调职位表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的(6)至(11)项最迟在体检前提交,(7)至(11)等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