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4.组织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和文字写作能力等。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4的比例。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选调名额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前两天下午18:00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和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合成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又相同,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前两天下午18:00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不符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合成的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如面试成绩又相同的,不予递补)。
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前书面提出放弃和体检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体检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6.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
7.试用和调入。拟选调人员在市文明办有关科室试用2个月,试用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服务期限不少于3周年。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欧阳成忠,8937001、13807968363;
监督举报电话:8936908。
原标题:吉安市文明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附:吉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宣教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吉安市文明办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