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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复审
面试入闱人员须本人持以下相关证明及证件到庐山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所在单位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及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
④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
⑤工作年限内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递补人员由庐山市委组织部电话通知,不再上网公示。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相应削减或取消考选计划。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全过程。
六、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每人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分值均为100分。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确定人选
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