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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2014年2月18日后考试录用的乡镇公务员不得报考);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选程序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上诚信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自行下载填写《庐山市纪委监察委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附件2),按规定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加盖单位党组(党委)公章。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15日至6月5日(8:00--12:00,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填写《庐山市纪委监察委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报名表可从网站公告附件中下载),将报名表电子档和扫描件发送到:jjxzzzb@163.com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将《庐山市纪委监察委公开选调机关干部报名表》提交至庐山市委组织部。
4.资格初审:报名提交后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18年6月6日之前电话回复考生并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与职位相匹配的工作能力,开考比例为1:3,分值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面试)。
时间、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