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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加选调的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
6.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考察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公文处理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考试总成绩是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主观题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3.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不符合选调条件或主动放弃选调资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县卫计委将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将提交县卫计委公开选调机关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选调对象。
(三)公示与调动。
1.公示。对确定为拟选调对象的考生,在无为县政府网站、县人社局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主动放弃选调资格的,可一次性在已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确定递补对象,并依上述程序进行考察、研定和公示,如仍不合格则不再递补。
2.调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选调人选先由县卫计委试用三个月,试用合格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五、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县卫计委公开选调机关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卫计委人事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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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县卫计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