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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抚州高新区管委会考试选调7人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 2018-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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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不需要专业实务加试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总成绩计算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需要专业实务加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专业加试成绩分别占30%、30%、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专业加试均为100分,总成绩计算为:笔试成绩折算分+面试成绩折算分+加试成绩折算分。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者(职位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

2.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行业(职位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考察由高新区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4.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调动环节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调入人员名单,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在抚州高新区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抚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审批后,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办理调动手续。

四、任用与待遇

新进人员首次聘任为高新区管委会五级主办(科员),工龄、级别及任职年限等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福利待遇统一按《抚州高新区管委会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政策咨询电话: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794-7069199;监督电话:抚州高新区监察局0794-7060110。

原标题:抚州高新区管委会2018年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表q.xls

2、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q.xls

3、专业目录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pdf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pdf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新旧专业对照表.pdf

研究生专业目录.doc

4、江西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doc

5、2018年抚州高新区公开选调同意报考证明表.doc

抚州高新区管委会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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