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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九江市直事业单位考选2人公告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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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

1、资格复审后即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及要求: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进入体检程序后,如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依次递补。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六)组织考察

由考选单位主管部门考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依次递补。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后,资格复审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用人单位考核后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及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列入试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试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试用。

对拟选调人员,从正式选用之日起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将办理正式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退回原单位。

七、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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