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六)集体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州直机关工委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拟考调人员。如试用结果达不到考调要求,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该考调职位空缺。
(七)公示
州直机关工委对拟考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送组织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影响考调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该考调职位空缺。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2.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3.本公告在凉山人事考试网发布,各阶段成绩、公示等在凉山人事考试网公布(公示)。
六、本公告由州直机关工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州直机关工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34—2164650
监督电话:0834—3865221
原标题:中共凉山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2018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