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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布。
2.面试
按照考调岗位计划3: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从到低分确定2名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再进行加试,加试的方式及内容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布(以下若进行递补的均按此程序进行)。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岗位由到低分确定2名考察人选。因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考察比例未达到规定的,考察照常进行。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考调干部的第一标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五)试用
拟考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以考察人岗适应度。
(六)公示
试用期结束后确定拟考调人员名单,在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jj.lsz.gov.cn/)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递补
以上各环节,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者,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递补,每环节仅递补一次。
(八)调动
经试用、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四、考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考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五、本公告由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236010。
监督电话:3224057。
原标题: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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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考调办公室文秘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2.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考调办公室文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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