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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1:3(选调人数与参加体能测试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适当调整进行测试,测试标准为(男子:1000米跑≤5′35″,纵跳摸高≥245cm;女子:800米跑≤4′ 30″,纵跳摸高≥215cm)。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五)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3倍比例从笔试和体能测试合格考生中确定。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算。
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的组织工作,在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局党委办具体负责。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局党委办统一组织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局党组进行考察。
(八)办理转任手续
由局党委办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九)其它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阳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东省阳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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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