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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提供材料:
(1)《通辽市廉政教育管理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可在通辽纪检监察网、通辽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本人所在页)、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加盖管档部门公章的《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录用审批表(或录用手续)、转正定级表、工龄审核认定表、任职文件的复印件各1份;
(4)近期蓝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及公开选调计划核减
1.格审查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审查合格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每个岗位拟选调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方可进入笔试。报名资格复审结束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选调人数或取消。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试卷卷面分值100分。考生卷面成绩+加分项成绩之和为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公开选调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2,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2比例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出现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及言语表达、自我情绪控制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试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岗位计划数内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区分;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前,由资格审查单位统一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及领取方式另行通知。
(四)政审考察
考察对象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多于拟选调人数1-3人进入政审考察环节。政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听取所在单位领导或组织情况介绍、了解家庭情况和社会关系等方式进行。在政审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视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有严重问题;
(3)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乱纪问题;
(4)参与犯罪活动或有严重政治经济及其它问题,正在审查尚无结论;
(5)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私自外出,不坚守工作岗位的;
(6)个人档案造假或重要材料缺失影响调动的;
(7)不符合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8)因其它问题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