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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 分。笔试和面试由县检察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检察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视考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1:3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 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并对面试人员和成绩进行公告。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照遴选计划1:1 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且影响录用的,进行加试。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 分。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与体检工作由县检察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县检察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出考察组通过实地考察、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情况,并对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复核。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 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他
考试有关信息在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mldbz.gov.cn/)公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由县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惠民县人民检察院 0543-3012318
监督电话:中共惠民县委组织部 0543-5321482
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43-8197098
附件:2015年惠民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人员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
中共惠民县委组织部
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民县人民检察院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