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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滨州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 机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30人公告

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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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业务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的比例为3:1, 如达不到3:1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因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根据遴选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且影响录用的,进行加试。

考察对象确定后,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市纪委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二)体检。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结合岗位需求,按照遴选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其他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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